拼音tóu jiǎ
注音ㄊㄡˊ ㄐ一ㄚˇ
科举制度殿试的第一等。分甲之制,始于宋·太平天国八年,当时头甲有数人,至元·明,头甲仅限三人,即所谓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⒈ 科举制度殿试的第一等。分甲之制,始于宋太平天囯八年,当时头甲有数人,至元明,头甲仅限三人,即所谓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参见“一甲”。
引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三六回:“当初安忱取中头甲,被言官论他是先朝宰相安惇之弟,係党人子孙,不可以魁多士。”